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孩子在公共场所不文明的行为可分为两类:一类是一般行为方面的,如随地大小便,乱扔果皮纸屑,随意涂抹乱画,爱打闹,搞些危险动作,过分活跃(也称 “人来疯”)等。第二类是品德方面的,如故意毁坏公物,专横任性,有意欺负别 人,争抢同伴的玩具,不尊敬老人,恶作剧,扰乱公共秩序等。
第一类情况,是孩子个性的自然表露。孩子生性好动,在行为上缺乏自我约束能力,需要在成年人提醒下逐渐学会控制自己的某些不文明的行为,遵守公共场所的规则。
第二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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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晓玲,女,汉族,河南省西平县人,1954年6月出生,大学本科,1979年毕业于湖北医科大学(现武汉大学医学院),曾任心内科病区负责人、急诊科主任,现任武钢总医院心内科主任医师、科教科长;兼任华中科...
张新广,河南省西平县人,男,汉族,1970年11月出生,在职研究生学历,海关总署缉私局干部,卢氏县副县长。 简历: 1988年9月至1992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; 19...
张学忠,河南西平县人。现为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古代文学教研室主任、教授、博士导师;中国唐代文学学会会员、陕西省书法家协会会员。 张学忠1981年陕西师范大学中文系唐宋文学硕士...
美国中华医学会客座教授,澳大利亚国际中医药科技研究院研究员,世界医药研究中心研究员,国际交流系列书刊特约编委,中国微量元素科学研究会会员,重庆市糖尿病协会专家顾问,《中国临床实用医药杂志》副主编,《中国临床医药研究》,《河北中医》,《医学理论与实践》,《中医典籍》杂志特约编委,编辑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