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兴盛在火炬传递现场
新华网河南频道8月15日讯 大河网-河南日报农村版报道:在7月26日开封奥运火炬传递现场,一个身高一米八零、体魄健壮的火炬手走进记者的视线。他,就是“河南省优秀检察长”张兴盛。
1998年到2003年,他担任兰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期间,以爱憎分明、执法如山著称,侦破许多大案要案,为农民群众办了许多好事实事,被誉为“不辱使命”的检察官。2000年春节前夕,为抓捕涉嫌贪污40多万元携款潜逃的某企业厂长,他和副检察长各自从自己家里拿出3000元,亲自带领反贪局的同志们背着方便面、花生米赶赴南京。连续工作10余天,取得大量证据,并亲自跟庭将犯罪嫌疑人依法起诉。在查办一名乡党委书记贪污案时,排除阻力和种种引诱,放弃“五一”长假,和办案民警一起分析案情、调查取证,使案件很快侦破,起诉后,法院判处犯罪嫌疑人12年有期徒刑。在他带领下,兰考检察院因工作突出被荣记“集体一等功”。
在兰考百姓中间,曾经流传这样一段顺口溜:兰考有个张兴盛,办事公道行得正,心里装的是百姓,群众心中明似镜。2003年,张兴盛调任开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。职务的升迁丝毫没有改变他的一身正气和果敢作风,反而更激发他高举反贪利剑,做人民群众的保护神。5年来,他事必躬亲,带领反贪战线的检察官攻克一个又一个“堡垒”,打了一个又一个漂亮仗,把开封市反贪队伍打造成铲除腐败毒瘤的一把利剑。其中他领办的郑志勇(副厅级)挪用公款案和杜欣(副厅级)特大贪污案,被评为全省“十大精品案件”和最高检察院全国优质案件。
2005年在查办郑志勇挪用公款案中,他撇下正在手术的89岁老母亲,连夜驱车到上海,在指挥办案时对犯罪嫌疑人实行非羁押诉讼和人性化管理,感动感化了郑志勇及其家属,达到了本人、家属、上访群众和上级领导“四满意”。五年来,张兴盛带领全市反贪部门共立案查处贪污受贿案件618人,其中大案要案222件291人,有罪判决率逐年上升,个案质量大幅度提高,从2005年到2007年,在全省反贪工作先进单位中实现了“三连冠”。
十年磨一剑。张兴盛是从基层干出来的检察长,他不辱使命,把人民的利益看得很重,以对党的忠诚和人格魅力赢得上级领导和群众的信赖。多次荣获全省优秀检察长和河南省劳动模范称号。